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质量与效果,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湘信院通〔2020〕101号)、《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0〕1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部分2021届本科毕业生返校进行集中实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1〕23号)要求,认真组织毕业实习中期检查,全面了解学生毕业实习情况并做出评价。对未按要求开展毕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效果不佳的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到学校实践教学基地进行集中实习。
二、时间安排
(一)4月10日: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返校。
(二)4月11日:各二级学院组织动员培训。
(三)4月12日至4月23日:集中实习。
三、返校后教学活动安排
(一)安排集中毕业实习。
(二)完成实习报告书,完成毕业实习鉴定。
(三)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四)完成其他学分修读。
四、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确定返校开展集中实习学生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必须提前返校开展集中实习:
1.至今未进企业实习或企业实习时间少于2个月。
2.实习期间频繁变更实习企业。
3.实习岗位与专业不直接相关。
4.毕业实习中期检查不合格。
(二)明确实习安排
1.二级学院对现有教学实习基地进行摸底,确定各实习基地接收容量,结合返校学生数量,拟定学生集中实习方案,并于3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2.二级学院学生集中实习方案应明确返校学生集中实习基地安排、具体实习起止时间和批次、交通住宿安排计划、经费开支计划等内容。
(三)安排集中实习
1.二级学院根据实习安排,分批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集中实习任务。
2.集中实习学生应填写《实习报告书》。指导教师综合学生实习情况根据《湖南信息学院实习管理办法》进行实习评价,评定等级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等。
五、其他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返校集中实习工作,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科学规划、严谨实施,加强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学校管理制度(就寝、外出等),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生按时返校和集中实习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