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教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信院通〔2016〕27号)、《关于公布湖南信息学院“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湘信院通〔2016〕83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湖南信息学院“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程序
项目负责人提交总结验收材料至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对相关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验收,学校审定。
三、材料要求
(一)验收材料
1. 验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封面-目录-立项文件-项目任务书-总结报告书(附件2)-总结验收统计表(附件3)-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较多的,可单独装订成册。
2. 佐证材料:指正式发表的研究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所有成果,均应标明资助来源且第一成果完成人署名单位须为湖南信息学院,成果内容与研究内容须有紧密关联性。对于应用研究项目,经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成果,也可作为结项依据。
佐证材料为教研科研项目或教学建设项目的,需提交官方正式的立项文件;为论文的,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为著作的,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的复印件;为教育教学奖励的,需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官方下发的正式获奖文件复印件;为反响的,需提交反响资料或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项目变更
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项目负责人离职等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正常建设的作撤销处理。
四、其他要求
1. 各二级学院应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按期验收。
2. 项目未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或验收不合格的,作项目撤销处理,教务处将责令负责人停止使用项目经费,并视情况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3. 各二级学院于4月6日前按要求统一提交材料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1207室),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35441240@qq.com,联系人:雷任任,联系电话:0731-84098071。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名单.pdf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报告书.doc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十三五”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总结验收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