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湘信院通〔2020〕1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实验(训)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建设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实验(训)课程以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实习、毕业论文(设计)除外)都应配备适用的指导书。
(二)有实验(训)环节的理论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指导书。
二、具体要求
(一)指导书原则上要求选用公开出版的教材,相关标准与要求按照《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规定执行。
(二)若确无适用的公开出版教材,课程承担单位可组织自行编写指导书。自编指导书应遵循《湖南信息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办法》规定的申请程序及教材编写要求统一规范编写(参照模板见附件)。
三、其他
(一)各二级学院应在学校提供的参考模板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各专业特点与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实践课程指导书的具体撰写要求。
(二)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周琪,联系电话:13007489915。
附件1:自编实验(训)指导书参考模板(工科)(双面打印).doc
附件2:自编实验(训)指导书参考模板(文科)(双面打印).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