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依据《湖南信息学院学年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湘信院通〔2020〕10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8级本科生学年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2018级本科在籍学生。
二、工作安排
1.自发文之日起,各二级学院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安排指导老师、发布选题指南,部署好相关工作。
2.5月11日前,各二级学院将学年论文(设计)工作方案、选题指南、指导教师安排表(附件1)提交教务处。
3.7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本学院学年论文(设计)工作,并将成绩统计表(附件2)提交教务处。
三、撰写要求
1.学年论文(设计)形式上应为完整的论文,包括论文封面、题目、署名、摘要、关键词、绪论、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等部分。
2.学年论文(设计)内容上应着力研究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进程中的前沿理论或发展动态,或阐述本学科理论在实际中的应用,或探究本学科、专业中的某些热点问题等。围绕选题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等进行阐述。
3.学年论文(设计)格式要求参照《湖南信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相关要求执行。
四、其他
1.各二级学院要正确传达开展学年论文(设计)工作的目的、意义及重要性,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2.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湖南信息学院学年论文(设计)管理办法》(湘信院通〔2020〕100号)要求执行,各二级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各专业实际,制定具体规范,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后实施。
3.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求实楼1206办公室),联系人:周琪,电话:13007489915。
湘信院教务处〔2021〕42号:关于开展2018级本科生学年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