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展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就,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研教改,潜心教书育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内容
1.教学成果应反映党的十九大以来我校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教学改革过程中的新成果,能在我校教学改革、实践和研究中起到示范和激励作用。
2.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育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3.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教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重点奖励能够针对新时代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立场正确,师德师风优良,热爱学校,为人师表。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3.来校工作两年以上且直接承担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任务,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须由成果完成人提出申报;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根据实际参与情况及贡献确定,一般不超过5人。完成人作为主持人申报成果限1项,作为参与人(含主持)申报成果不得超过2项。
2.申报的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时间应从正式实施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凡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但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成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4.各部门负责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确保其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三、成果评审程序
1.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须先向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评议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递交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格审核后,组织专家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排序,按比例确定入选项目及获奖名单;
3.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报学校批准后发文公示。
四、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5份(见附件1)。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参考格式见附件2)。根据评审工作需要,教学成果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单独制作文件或文档。
3.成果及其支撑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教材、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
4.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项成果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五、其他
1.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申报材料须由各部门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办公室),联系人:刘源,联系电话19522675181。
2.本次学校将评选出10项校级教学成果奖,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2022年湖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pdf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成果报告模板.pdf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pdf
教务处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