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和《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湘信院通〔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 2023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推荐限额
(一)申报范围
正式批准设立、原则上运行 5 年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年。
(二)推荐限额
各二级学院限推荐 1 个基层教学组织参评。
二、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
(一)申报条件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理念先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认真学习新时代教育教学理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 “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
2.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明显。在教学单位组织下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认证(评估、综合评价)等工作,参与落实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质量工程等建设任务;积极开展集体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手段研究与实践创新,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教学科研成果促进本科教学;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及开展教学资源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研教改。
3.师资队伍建设富有实效。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声誉和师德师风的行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传帮带机制健全,有完善的教学能力提升规划,教学竞赛成绩突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尽职尽责,组织能力强,工作成效突出。
4.组织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人员分工明确,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制定有较完善的议事决策、教学管理、教学研讨与改革、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与考评等基本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健全。
5.教学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及其他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高;课堂(实验)教学纪律、课程进程计划、考试管理制度等执行严格规范;教学文档材料齐备,管理规范,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基本制度;建立了教学评价和质量分析反馈机制,评价结果用于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评选标准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标准见附件1。
三、评选流程
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批准后,评定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四、材料提交
申报书(附件 2)一式 5 份及佐证材料一式 1 份,用贴有申报书封面的牛皮纸袋装好;电子版以“二级学院名称-基层教学组织名称”命名,于2023年12月14日 17:00 之前同步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 1207 室)。
五、其他
联系人:官昕, 联系电话:18570327727, 电子邮箱:
382127294@qq.com。
附件1:2023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标准.docx
附件2:2023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