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高〔2019〕8 号)和学校《关于加强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1〕31号)文件精神,强化我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持续推动课程教学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一流本科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开展新一批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立项工作,申报范围为列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二、申报立项工作
(一)申报类别
1.线上一流课程。主要指在已备案公开课程平台上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并定期完成教学活动的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闷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创新应用,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系列化、主题化、功能化的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实现实验核心要素,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能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 10 步。
(二)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详见校级推荐申报限额表(附件1)。
2.除线上一流课程外,其余类别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申报线上一流课程的,所申报课程须在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教学活动完成一期及以上。
3.课程负责人应为学校的在岗专任教师,且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课程和教师,负责人职称可放宽到中级),并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教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4.课程负责人限申报1门,其他成员参与申报累计不超过2门。团队成员总人数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5.负责人有在研校级及以上课程改革与建设类项目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两年内负责过或一年内参与过课程改革与建设类项目无正当理由撤项或结项不合格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6.已立项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教学改革示范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课程不得重复申报(2016年至今)。
(三)申报流程
1.由课程负责人申报,各二级学院根据《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限额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审查,审查结果及申报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四)立项数量
拟立项5类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共20门左右,其中线上一流课程3门左右、线下一流课程3门左右、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10门左右、社会实践一流课程2门左右、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2门左右。
三、材料提交
1.申报书。课程负责人提交对应类别的课程申报书(附件3至附件7)至所属二级学院,申报线上一流课程的还需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8),各一式五份;相应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装入牛皮纸袋,外贴申报书封面。以上材料纸质稿须匿名处理(电子稿不匿名),隐匿内容包括成员姓名、年龄、电话、邮箱、学院(部)、教研室/系、职务等,申报书中需签字、盖章处暂空缺不填,获立项后再补交完整材料。
2.汇总表。各二级学院提交签字盖章的《湖南信息学院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3.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均须按照说明予以提供,并按文件编排顺序设置封面和目录,电子稿统合成一个文件(PDF格式),纸质稿需胶装。
4.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由各二级学院于1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中心(求实楼1207室),并同步报送电子版至邮箱376902037@qq.com,联系人:刘源,联系电话:19522675181。
附件.zip
教务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