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湘信院教务处〔2024〕193号)要求,由各课程负责人报交材料、各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审核,现将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课程组按项目计划推进建设,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顺利通过下一年度的结题验收;若后续项目被撤项,撤项项目主持人3年内、成员1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
附件:2024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结果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