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和《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供需适配,通过建设“微专业”满足学生职业发展需要,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理念
(一)建设原则
1.服务国家发展。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建设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方向。
2.突出交叉复合。以优势领域为基础打造交叉复合特色项目,推动跨学科知识融合,着力培养适应复杂社会需求的人才。
3.强化协同联动。加强院系之间、院系与企业之间的联动,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能力。
(二)申报类型
1.应用技能型。通过与就业市场人才急需领域结合,拓展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内涵,围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设置课程,帮助学生快速掌握实用技能。
2.学科交叉型。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深化学科交叉融合,满足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培养复合创新型人才。
3.新兴前沿型。聚焦某个学科、产业前沿的研究方向,围绕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进行人才培养,探索开设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为新兴专业申报奠定基础。
二、申报要求
微专业由二级学院负责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建设团队。申报微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培养目标与课程体系与现有专业或项目有明显差异;根据国家战略需求和社会发展,基于多个优势领域打造学科交叉型项目,或聚焦某个专业方向打造特色项目。课程应体现一定通识性,适合跨专业学生修读。
2.每个微专业原则上开设5-8门核心课程,每门课程1-3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0-20之间。教学活动原则上安排在第3至6学期,学习时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4.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课程体系能够紧密支撑专业培养目标,应为某一领域所需要的特色课程群(微专业建设可与行业内认可的执业证书、企业需求紧密对接),有完整的课程设计和具体开课计划。
5.申报微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微专业具体建设管理,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方案、教学大纲等内容;负责微专业学生报名与遴选、教学组织、课程考核、成绩评定等工作。
6.学生完成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开设学院与教务处审核,可获得学校统一发放的微专业结业证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申报程序
1.二级学院在充分开展相关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填写《湖南信息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书》,并制定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方案,经二级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2.微专业可春季或秋季开班,各二级学院应整合办学资源,统筹计划开设的微专业的招生时间,做好开班准备。
四、其他事项
1.有学生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2个微专业,无学生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个微专业。
2.其他相关规定详见《湖南信息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
3.各二级学院于5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求实楼205),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 hua@hnuit.edu.cn。联系人:张琼华, 联系电话:18888918162。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微专业建设申报书.docx
附件2:湖南信息学院已开设微专业项目清单.docx
附件3:湖南信息学院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5:教育部就业司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