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8日下午,我校在求实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大会。校党委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刘扬、校长杨虹、副校长刘龙刚、学工处处长兼党委组织部长黄涛、公共课部主任刘汨凡应邀出席,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职工到场参加,会议由刘龙刚副校长主持。
刘龙刚副校长宣读了海南董事会扩大会议相关决定和《关于晏湘涛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湘信院通〔2018〕73号),由校党委书记刘扬同志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任命晏湘涛同志为常务副院长,董良同志为副院长,刘洪波同志为院长助理,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作为独立的二级教学单位正式成立。

会上杨虹校长首先发表重要讲话。她指出,学校董事会决定将马克思主义学院独立运行,配齐学院领导班子,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举措。马克思主义学院应该在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以立德树人、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为主导,用专业能力结合我校自身的办学优势,将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培养体现在教学工作中。同时杨虹校长也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工作提出了几点具体的要求:一是要有大格局,做好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排头兵、领头雁,积极推进专业思政和课程思政工作;二是要有新思路,树立学科自信、专业自信、职业自信和事业自信;三是要积极采用新方法,善于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刘扬书记随后作了重要指示。他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要在全校人文社科学科中起带头作用,争取让我校国家级重大课题立项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得到突破。同时,刘扬书记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全体教师要做立德树人的典范,力争成为我校“四个标杆”,即:信仰的标杆,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者、传播者;育人的标杆,围绕立德树人,抓住课堂革命的契机,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好声音;理论智库的标杆,在理论研究上有所建树;团结的标杆,全体教师特别是领导班子要谦虚谨慎,发扬风格,建设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常务副院长晏湘涛代表全体教职员工表示,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发挥积极性主动性,上好思政课,推进学术研究,协助推进课程思政工作。
会议总结时,刘龙刚副校长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尽快独立开展工作,理清思路,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同时要注意与各学院、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顺畅、高效展开。刘汨凡同志代表各兄弟院部、黄涛同志代表机关各处室也做了热情洋溢的发言,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闭幕。